深圳专利无效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798506762
首页
律师介绍
产权知识
经典案例
域名争议
商标权
专利权
打击盗版
产权案例
联系方式
律师文集
产权知识经典案例
域名争议
商标权专利权打击盗版产权案例产权保护不当竞争药品保护商业机密产权法规产权合同行业动态
法律咨询热线
13798506762



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文集 -> 域名争议

如何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添加时间:2013年11月25日   来源: 深圳专利无效律师     http://www.zllssz.com/
  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初审后,报文化部审批。 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三)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
  (四)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
  (五)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六)业务发展报告;
  (七)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对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上报文化部,文化部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深圳专利无效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798506762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