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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注册商标事件

添加时间:2014年2月4日   来源: 深圳专利无效律师     http://www.zllssz.com/
由于铅笔市场需求极大,来自安徽寿县、湖南邵阳、新邵县的五名犯罪嫌疑人明知使用假冒伪劣的铅笔会给考生造成不可逆转的严重危害,仍昧着良心非法制造生产销售假冒品牌铅笔。近日,安徽蚌埠龙子湖区检察院依法对涉嫌跨省生产销售假冒中国第一铅笔蚌埠有限公司注册的的“中华”、“长城”等品牌铅笔的五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捕决定,涉案金额累计近40余万元。 

  经审查,从2010年起,犯罪嫌疑人姜某某、陈某某分别以其经营的春阳铅笔厂、新秀铅笔厂作为生产车间,犯罪嫌疑人陈甲则租用犯罪嫌疑人陈乙所有房屋作为生产场地,购进吸塑机、皮头机等生产设备后,伙同犯罪嫌疑人陈乙从湖南邵东购进半成品铅笔、以及假冒品牌的包装物及各种标识,进行加工包装后加价卖给合肥、蚌埠、芜湖等地文具批发商,从中获取利润。至案发,犯罪嫌疑人姜某某、陈某某、陈甲、陈乙为牟取非法利益,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利用假冒注册商标手段,生产、销售中国第一铅笔蚌埠有限公司注册的“中华”、“长城”以及“菲菲”、“小树苗”等品牌铅笔,共计人民币达3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冒某自2010年以来在明知陈某某所销售的铅笔为假冒中国第一铅笔蚌埠有限公司产品的情况下,多次从陈某某那里买来“中华”6151 铅笔,并销售给周边城市的批发商、零售店,从中牟利,共计人民币达1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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