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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对域名注册申请的审核

添加时间:2014年9月17日   来源: 深圳专利无效律师     http://www.zllssz.com/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注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负责受理域名注册申请,并且根据《管理办法》对域名进行审核。

  注册的域名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对于违反《管理办法》规定的域名,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予以删除。域名申请者或者持有者对于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删除行为不服的,可以提请域名主管机关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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