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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出台明确知识产权工作目标添加时间:2016年12月29日
来源: 深圳专利无效律师 http://www.zllssz.com/
日前,我省出台《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任务,为示范区建设描绘蓝图,打造创新发展新高地。 根据《方案》要求,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以福州、厦门、泉州3个国家高新区为核心,建设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政策先行区、海上丝绸之路技术转移核心区、海峡两岸协同创新示范区、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批复精神,加强自主创新区知识产权工作,《方案》明确,到2025年,力争实现福厦泉三市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3%以上,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5件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5%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5%,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方案》明确了示范区建设七大重点任务,其中之一为“突出主体地位,全面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要求在全球布局创新网络,获取先进技术成果和专利。 据悉,9月5日,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动员大会在福州召开。全国政协副主席、科技部部长万钢,省委书记尤权为示范区揭牌并作讲话。省长于伟国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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