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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贯标具体是什么意思 知识产权侵权的诉讼管辖是怎样的

添加时间:2020年11月2日   来源: 深圳专利无效律师  Tags: 知识产权贯标具体是什么意思,知识产权侵权的诉讼管辖是怎样的   http://www.zllssz.com/

  孙大勇律师,罗湖区互联网作品著作权纠纷律师,现执业于,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孙大勇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知识产权贯标具体是什么意思

  对于一家公司来讲其实衡量它实力大小的标准有很多,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知识产权贯标,它是决定公司未来知识产权发展的关键。那么,知识产权贯标具体是什么意思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的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知识产权贯标具体是什么意思

  ;贯标;对于企业来说,就是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国家标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制订,经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颁布,于2013年3月1日起实施,标准号是GB/T29490-2013。

  2012年7月15日到7月2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召集北京、河北、江苏、浙江、湖南、陕西等六个省市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部分专利代理机构以及企业,在北京开展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试点工作培训班》。此次会议标志着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工作正式开始。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编制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已经报送国标办审批,在此次会议之前,江苏省已经受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在本省开展了两年多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的贯彻工作,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江苏省的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得到的大幅度提高。

  二、贯标好处

  1、;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作为我国首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实施贯标将作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基础条件,是企业申报科技项目的前提。

  2、贯标有助于提升企业领导和广大职工知识产权意识,调动职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

  3、推动企业产生具备高附加值的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新技术。通过自己生产销售或通过技术贸易许可转让他人,将给企业带来丰厚经济收益。

  4、提升企业无形资产价值,在企业融资上市、投资并购及企业出售等资产运作上获取更大的收益。

  5、巩固企业市场地位,通过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使企业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在销售市场的地位明显增强。

  6、贯标验收合格后,可向科技主管部门申请战略推进项目、专利实施计划等项目。

  三、贯标作用

  1、规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基础条件。企业应当有明确的知识产权管理方针和管理目标。并要知识产权管理;领导落实、机构落实、制度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企业应当建立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职责等。

  2、规范知识产权的资源管理。围绕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财务资源管理、信息资源管理。对上述管理活动涉及的知识产权事项作出了相应的规范。

  3、规范企业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知识产权管。明确规定了企业研究与开发活动、原辅材料采购、生产、销售、对外贸易等重要环节的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要求。以确保企业生产经营各主要环节的知识产权管理活动处于受控状态,避免自主知识产权权利流失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4、规范企业知识产权的运行控制。围绕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四个重点环节。明确规定了企业在知识产权权利的创造和取得、权利管理、权利运用和权利保护四方面的规范性要求。

  5、规范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文件管理和合同管理。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有关知识产权的各类活动,应当有相应的记录并形成档案。特别是对企业对内、对外的合同管理作出明确要求。

  6、明确规定企业应建立知识产权动态管理机制。企业应当对自身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分析,并对照管理目标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以确保管理目标的实现。

  知识产权贯标说简单一些其实就是公司内部的一套知识产权体系分类。以上就是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知识产权贯标具体是什么意思这个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知识产权侵权的诉讼管辖是怎样的

  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管辖由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人住所地的法院进行管辖。现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越来越多,很多人对这一块也是比较重视的,通常会选择诉讼,更多关于知识产权侵权的诉讼管辖是怎样的相关知识,接下来就为您来一一介绍。

  一、知识产权侵权的诉讼管辖是怎样的

  1、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了生产经营目的而制造、使用、销售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产品以及制造、销售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由该产品制造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制造地不明时,由该产品的使用地或者销售地的人民法院受理。

  2、未经权利人许可,为了生产经营目的而使用专利方法的,由该专利方法使用者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未经权利人授权而许可或者委托他人实施专利的,由许可方或者委托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许可方或者受托方实施了专利,从而双方构成共同侵权,则由被许可方或者受托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专利权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而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由许可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许可方实施了专利,从而双方构成共同侵权,则由被许可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专利权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而转让超过其应有份额的专利权的,由转让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受让方明知对方越权转让而仍然接受,从而双方构成共同侵权,可由受让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假冒他人专利尚未构成犯罪,但给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害的,由假冒行为地或者损害结果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有困难,可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侵犯知识产权的构成要件

  1、关于违法性问题。这是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一个重要的构成要件,虽然在学术界不少学者在研究违法性是否应独立地成为侵权的构成要件,但至少在知识产权侵权领域,违法性这个要件是必不可少的。

  2、关于损害事实问题。在一般民事侵权理论侵权的构成中,无论是三要件说、四要件说还是五要件说,都认为损害事实是民事侵权的构成要件之一,但是已经有不少学者提出,在知识产权侵权构成中,损害事实已经不再是必需的构成要件,这也是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与一般民事侵权行为的不同点之一。

  3、关于因果关系。这是一般民事侵权理论中,民事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但由于有些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并不要求有损害后果,因此只有对造成损害后果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需要确定侵权人所应承担的大小时,因果关系的认定才有意义。

  4、关于主观要件。上文阐述的民事侵权理论中,构成一般侵权行为的要件之一是加害人主观上具有过错,但是,在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构成并不是以主观过错为必备要件。我国的专利法第63条第2款、商标法第56条第3款均确立了无过错的侵权。从以上的立法例中可以看出,即使行为人是无过错的,也应承担侵权,只不过其承担的侵权要比有过错的轻,有过错的行为人除承担停止侵权、销毁侵权产品、消除影响等的侵权外往往还要承担损害赔偿。

  三、近些年打击知识产权侵权的成果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2014年4月22日介绍中国知识产权发展主要情况时表示,2013年全国公安机关破获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5.9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3万名,涉案价值406亿元。

  国家知识产权局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介绍2013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并答记者问。

  在介绍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时指出,政府软件正版化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2013年底,所有地市级和县级政府完成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任务。年内,多部门加强配合,开展了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行动、打击;傍名牌;专项执法行动等,取得明显成效。

  2013年,全国地方法院共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88583件,新收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2886件;共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10万件。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272件5081人,提起公诉4975件8232人。全国公安机关破获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5.9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3万名,涉案价值406亿元。全国海关共扣留侵权货物1.9万批,涉及货物6000余万件,新核准知识产权海关备案4932件。全国专利行政执法办案总量16227件,同比增长79.8%,其中专利纠纷办案量5056件,同比增长101.5%。全国工商系统共立案查处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83141件,涉案金额11.2亿元。依法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77件、涉案金额2.8亿元。全国版权系统立案查处侵权盗版案件3567件。

  近些年打击知识产权侵权的成果还是很丰硕的,但依然需要不断大力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以上内容就是为你整理的关于知识产权侵权的诉讼管辖是怎样的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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