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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印制委托书

添加时间:2013年1月17日   来源: 深圳专利无效律师     http://www.zllssz.com/
  委托人:     有限公司
  地址:
  兹委托 包装工业有限公司加工/设计    产品包装物(品名、规格、数量)一宗,设计/加工/制作该包装物的所有稿件、素材均由委托人提供(认可),委托人具有印制包装物上表现的产品商标标识的合法权利,委托人所提供的所有稿件、素材均属合法使用,所提供的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受委托人对受委托事项已做了注意和审查。受委托人按照委托人提供(认可)的稿件、素材以及样板进行设计、加工、制作包装物所产生的所有侵权责任均由委托人承担,因此或者由于执法机关或者司法机关查处给受委托人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以及其他为应诉而支出的费用)委托人承诺给予全部赔偿。
  特此委托
  委托人:
  附件
  1、 委托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公民的身份证复印件。
  2、 证明文件(提供其中一种)
  a、委托人即商标注册人,应出示的《商标注册证》或者由注册人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签章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并另行提供一份复印件。
  b、委托人是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出示的包含有许可人允许其印制商标标识的内容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文本并提供的复印件。
  c、商标注册人单独授权委托人印制商标,出示的由注册人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签章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授权书并提供一份复印件。
  注:
  (1) 所印制的商标样稿应当与《商标注册证》上的商标图样相同。
  (2)被许可人的商标标识样稿应当标明被许可人的企业名称和地址;其注册标记的使用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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