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专利无效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798506762
首页
律师介绍
产权知识
经典案例
域名争议
商标权
专利权
打击盗版
产权案例
联系方式
律师文集
产权知识
经典案例域名争议商标权专利权打击盗版产权案例产权保护不当竞争药品保护商业机密产权法规产权合同行业动态
法律咨询热线
13798506762



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文集 -> 产权知识

337调查常见问题之九:如何发起调查程序?

添加时间:2014年1月22日   来源: 深圳专利无效律师     http://www.zllssz.com/
  9、如何发起调查程序?

  在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控诉之后,不公平贸易调查办公室(ouii)将对该控诉的充足性以及是否与申请规则相符进行审查,并就调查的发起向委员会提出建议。经ouii对控诉的审查后,申请人可在委员会决定是否发起调查之前请求对控诉提出增补或是修改的请求。

  通常,委员会将在控诉提出之后的30日内作出是否发起337调查的决定。如果控诉附有临时救济动议的,委员会将在控诉和动议提出的35日内作出是否发起调查的决定。

  如果委员会决定发起337调查程序,《联邦登记》上将公布调查通知并明确调查的范围。此类通知一般会在提起调查决定作出30日(35日)后的一周内公布在《联邦登记》上。除此之外,委员会还会向所有调查的被控诉方以及其所在国的驻美大使送达该调查通知的副本。

  如果委员会决定不发起调查程序,那么调查申请人以及所有被列为被告的各当事方将收到委员会的书面通知。一般委员会很少会作出不发起调查的决定。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深圳专利无效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798506762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